我是一个退伍大学生士兵,今年大二,大三即将实习,请问我们当兵经历能不能充当实习经历?

2025-02-27 00: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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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回答2:

不能的,学校会鼓励大学生参军,会给予积极配合政策开绿灯,但是当兵回来,还是要继续学业的,所以实习依然存在,不可能略过 。

当兵的各类优惠政策学校会按照政策规定来办理,但是实习是学校教学任务的一部分,并不在优惠政策里面,因而当兵经历不能充当实习经历。


扩展资料: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退伍士兵安置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