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 辞职不干了老板说扣工资,原本包吃包住 不干的时候全部扣到工资里怎么办想告他

2025-05-01 16:59:1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首先我不是专业人士,只能按经验作答!
如果你没有签劳动合同,相对来说比较麻烦,你要找到一些相关证据,证明你确实在这里劳动,老板却是拖欠你工资这类的证据!如果没有这些证据,有没有劳动合同,想要维权比较困难!
同时,你要确定,确实是老板做的不到位,而你做的没有错误!说的白一点,就是你自身是在工作上做的比较到位的,没有不符合标准的行为!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这属于违法,不仅违法还可以要求每月两倍工资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