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主体扩大,增加了新的主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劳动法适用于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而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双方。
《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 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专家解读】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较,适用主体和范围有所变化,1、从单位上看,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增加了新的主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就是扩大了组织劳动,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以民间投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本着民众为出发点的企业单位;2、另外还有一个等组织中的“等”指的是既不属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也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如派出事务所等;3、相比劳动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就可以使用本法,而不是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才能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