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四种: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办理。
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审查决定。
如果和案件无牵连,或者情节轻微够不上犯罪,都可以无罪释放
可以的,只是要有足够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