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2024-11-25 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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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将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你的驾驶证估计已被公告停止使用。驾驶证被公安机关公告停止使用后,驾驶人可凭机动车驾驶证到所属大队咨询或办理消除违法行为,经交通管理部门学习,考试合格恢复驾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