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俩在一个厂里打工,我帮老婆干活出事故了算不算工伤。但是我在厂里做了一星期,厂里都没有给我办入

2025-02-26 18: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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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样的情形,不管有没有办理入职手续,都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算是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一个工厂里打工,帮老婆干活,也是厂里的活儿,属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回答2:

因为你不是正式员工,所以应该不算,而且你是帮你妻子干活的,并不是厂里指派给你的工作

回答3:

不算,因为你和单位没有签订相关合同

回答4:

没有合同一般是不算工商的,当然也有例外 那就是有人证或者物证的帮助下证明呢是在那家工厂打工, 靠律师向厂里挽回些补贴

回答5:

不替班,对老婆的工作又不专业,有没有通过厂领导同意,如果没有应该是自己造成的,很难从情感方面厂可能会给点帮助,但不是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