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租船的特点
国际贸易运输中另一种重要的船舶经营方式是租船运输,船东(或二船东)向租
船人之间提供的不是运输劳务,而是船舶的使用权。船东和租船人之间所进行的租
船业务是对外贸易的的一种商业行为,
也叫无形贸易,
租船通常在租船市场上进行。
在那里,船东、租船人、船舶经纪人聚集在一起,互通情报,提供船舶和货源,进
行租船活动。
在租船市场上,
大宗交易常常是通过经纪人进行的。
他们拥有广泛的业务联系渠
道,能向船方提供咨询消息和向租船人提供船源情况,促使双方选择适当的洽谈对
象。
交易成功,经纪人就可以取得一定的报酬,船舶经纪人除促成船舶租赁业务外,
还代办船舶买卖、船舶代理等业务。他们的主要作用是为委托人提供最合适、最有
利的生意,提供市场行情,当事人资信及答复委托人的咨询,为当事人双方斡旋并
解决困难。
租船具有如下特点:
(
1
)
属不定期船,没有固定的航线、装卸港及航期。
(
2
)
没有固定的运价。
(
3
)
租船运输中的提单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
船方出具的提单一般为只有正面
内容的简式提单,并注明“
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
”
,
或
“
FREIGHT
PAY
ABLE
AS
PER
CHARTER
PARTY
”
。这种提单要受租船契约约束,银行不乐意接受这类提单,除非
另有规定。
(
4
)
租船运输中的船舶港口使用费、
装卸费及船期延误按租船合同规定划分及
计算,而班轮运输中船舶的一切正常营运支出均由船方负担。
(
5
)
租船主要是用来运输国际贸易中的大宗货。
2
、租船市场
租船是通过租船市场(
CHARTERING MARKET
)进行的。在租船市场上,船舶
所有人是船舶的供给方,而承租人则是船舶的需求方。在当今通讯技术十分发达的
时代,双方当事人的租船业务,绝大多数是通过电话、电传、电报或传真等现代手
段洽谈的。
3
、租船经纪人
在国际租船市场上,
租船交易通常都不是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亲自到场直接洽
谈,
而是通过租船经纪人代为办理并签约的。
租船经纪人都非常熟悉租船市场行情,
精通租船业务,并且有丰富的租船知识和经验,在整个租期交易过程中起着桥梁和
中间人的作用,对顺利成交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
、租船询价
询价又称询盘。
通常是指承租人根据自己对货物运输的需要或对船舶析特殊要求
通过租船经纪人在租船市场上要求租用船舶。询价主要经电传等形式提出。承租人
所期望条件的内容一般应包括:需要承运的货物种类、数量、装货港和卸货港、装
运期限、租船方式或期限、期望的运价(租金)水平经及所需用船舶的详细说明等
内容。询价也可以由船舶所有人为承揽货载而先通过租船经纪人向租船市场发出。
由船舶所有人发出的询价内容应包括出租船舶的船名、国籍、船型、船舶的散装和
包装容积、可供租用的时间、希望承揽的货物种类等。
5
、租船报价
报价又称发盘,
当船长所有人从船舶经纪人那里得到承租人的询价后,
经过成本
估算或者比较其它的询价条件,通过租船经纪人向承租人提出自己所能提供的船舶
情况和运费或租金。
报价的主要内容,
除对询价的内容作出答复和提出要求外,
最主要的是关于租金
(运价)
的水平和选定的租船合同范本及对范本条款的修改、
补充条款。
报价有
“硬
性报价”和“条件报价”之分。
“硬性报价”是报价不可改变的报价。询价人必须在
有限期内对报价人的报价作出接受订租的答复,超过有效期,这一报价即告失效。
与此相反,
“条件报价”是可以改变报价条件的报价。
6
、租船还价
还价又称还盘。
在条件报价的情况下,
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对报价条件中不
能接受的条件提出修改或增删的内容,或提出自己的条件称为还价。还价意味着询
价人对报价人报价的拒绝和新的报价开始。因此,船东对租船人的还价可能全部接
受,也可能接受部分还价,对不同意提出再还价或新报价。这种对还价条件作出答
复或再次作出新的报价称为反还价(
RECOUNTER OFFER
)或称反还盘。
7
、租船报实盘
在一笔租船交易中,
经过多次还价与反还价,
如果双方对租船合同条款的意见一
致,一方可以以报实盘的方式要求对方作出是否成交的决定。报实盘时,要列举租
般船合同中的必要条款,将双方已经同意的长城和尚未最后确定的条件在实盘中加
以确定。同时还要在有效期内作出答复。若在有效期内未作出答复,所报实盘即告
失效。同样,在有效期内,报实盘的一方对报出的实盘是不能撤消或修改的,也不
能同时向其它第三方报实盘(
FIRM OFFER
)
。
8
、接受订舱
接受订租(
ACCEPTANCE
)又称受盘。指一方当事人对实盘所列条件在有效期
内明确表示承诺。至此,租船合同即告成立。原则上,接受订租是租船程序的最后
阶段。接受订租后,一项租船洽商即告结束。
接受订租是租船程序的最后阶段,
一项租船业务即告成交。
通常的做法是,当事
人之间还要签署一份
“订租确认书”
(
FIRTURE NOTE
)
。
“订租确认书”
无统一格式,
但其内容应详细列出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在洽租过程中双方承诺的主要条款。订租
确认书经当事人双方签署后,各保存一份备查。
9
、租船合同
正式的租船合同实际是合同已经成立后才开始编制的。
双方签认的订租确认书实
质就是一份供双方履行的简式的租船合同。签认订租确认书后,船东按照已达成协
议的内容编制正式的租船合同,通过租船经纪人送交承租人审核。如果租船人对编
制的合同没有什么异议,就可签字。
**
标准租船合同范本
船公司在经营不定期时,每一笔交易均需和租方单独订立合同。为了各自的利益,
在订立合同时,必然要对租船合同的条款逐项推敲。这样势必造成旷日持久的谈判,
不利于迅速成交。为了简化签订租船合同的手续,;加快签约的进程和节省为签订合
同而发生的费用,也为了能通过在合同中列入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以维护自己
一方的利益,在国际航运市场上,一些航运垄断集团、在的船公司、或货主垄断组
织,先后编制了供租船双方选用,作为洽商合同条款基础的租船合同范本。租船合
同范本中罗列了事先拟就的主要条款。为了便于商定租船合同的双方通过函电对范
本中所列条款进行删减、修改和补充,每一租船合同范本都为范本的名称规定了代
码,为每一条款编了代号,并在每一行文字前(或后)编了行次的顺号。这样在洽
定租船合同的过程中,只须在函电中列明所选用的范本的代码、指明对第X款第X
行的内容增、删、改的意见,就能较快地拟就双方所同意的条款。虽然采用租船合
同范本可以极大地方便租船合同条款的拟订,但是由于这些范本多数是由船舶所有
人一方或代表船舶所有人一方利益的某些航运垄断集团门面制定的,许多条款都不
会对承租人有利,这是在选用租船合同范本时不能不考虑的问题。租船合同范本的
种类很多,标准航次租船合同代表范本有“金康”(GENCON),定期租船合同代表
范本有“纽约土产”(NYPE),光船租船合同代表范本有“光租”(BAR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