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1980年9月14日至1997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事业单位、企业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以及在部队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14日。
招考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系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或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1980年9月14日至1997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