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不知道你说的受到刑事责任处分期满恢复公务员身份啥意思。既然恢复公务员身份,应该由任免机关明确其职务,然后按新职务进行公务员登记。关于公务员登记问题,若以前已经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按转任备案就可以了,不需要再进行公务员登记,若没有登记,就按进入公务员渠道的形式(过渡、考录、调任、军转、选任等)履行公务员登记。
没听说判过刑后还有恢复公务员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