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市政府就小区配套教育设施中幼儿园建设问题,召开会议,在《关于规范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其中;《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对小区幼儿园遗留问题也做了专门规定,将学前教育工作全面纳入政府建设规划,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为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关于减免幼儿园建设工程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幼儿园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等文件,在全省首家建立健全了幼儿园建设的政策体系。
建立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我市确立了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资助、幼儿园晋级等奖补政策。确定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奖补金额,对扩大招生班数的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质的民办幼儿园,按照扩招班数给予奖励;对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励;建立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的资助政策,每年资助1200元,使弱势群体能够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近两年,市级财政投入超过2个亿,扶持各级各类幼儿园建设与发展。
实施标准化管理。重视学前教育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修改完善了《济南市幼儿园一日标准化管理规范》、《济南市幼儿园分类评估验收标准》、《济南市幼儿园、学前班登记注册的通知》、《济南市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定(试行)》《济南市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实施细则》等近60个管理文件,通过开展幼儿园通过实施幼儿园标准化管理、登记注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教育、分类验收、评先表彰、队伍培训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
加强师资队伍培养。坚持管理与培养培训并举,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提高了幼教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两年来,市级培训各类人员1.5万人,同时,通过开展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和幼儿教师师德演讲比赛,树立爱岗敬业、爱生如子的职业素质,不断提升幼儿教师师德水平。
积极扶持民办园发展。积极调动社会各界的办园积极性,加大对公民个人开办幼儿园的政策宣传、开办程序、材料准备、聘用幼儿教师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对已经开办的民办幼儿园,在业务视导、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和公办园同等待遇,并给予更多的倾斜,使我市不同办园性质的幼儿园得到相同的发展机会,并逐步形成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推行科学保教。从保育和教育的需要出发,以幼儿全面发展为目标,创设幼儿健康、文明、和谐、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通过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不断克服违反幼儿成长规律的行为,预防和纠正过度教育,杜绝“小学化”现象。通过“开放日”、“半日活动”“义务咨询”、“定期讲座”“家长讲堂”等活动形式向家长宣传育儿知识,力求实现家园共育、共同提高的目的。积极探索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信息化,加强卫生保健工作督查,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价标准及年检标准,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对于需要进行疾病矫治的儿童,开展特殊儿童转诊工作。使特殊儿童能够有效地得到及时的医疗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