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不是因为被告不到庭才判决不离婚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论被告是否到庭,法院都一定会判决双方离婚的。
如果原告没有向法院提交证据,或者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即使被告到庭,法院也会判决不准双方离婚的。
你说法院是因为被告不到庭,才判决不准双方离婚的,有什么根据呢?如果有根据,你可以上诉,由上一级法院判决你们双方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有代理人的,被告可以不出庭。判决不离婚,你可以上诉或生效后6个月在起诉。证明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就判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