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纳税人对外开11%的工程发票,如果是老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合同载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的项目)或清包工、甲供材可以去税务局备案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的征收率,一经选择36个月不得变更,期间该项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未选择简易计税但收到3%简易征收税票的,可以与开票方协商作废普票重新去税务局代开3%的专票,这样多少也可以抵一点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