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有罪,又改判无罪。到哪个部门申请国家赔偿

2025-04-13 0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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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向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回答2:

国家赔偿是要有一定条件才能申请的,不是简单的就能判定的
你要去所在地的高级法院赔委会去申请国家赔偿。看看他们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