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取公积金之后,并不影响再次申请公积金贷 款。但是公积金贷 款是根据账户余额计算的,如果账户内余额太少,那么公积金贷 款金额也会相应的减少。
从公积金账户余额来说一般是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如提取后账户余额较少,会导致无法贷足的情况,建议在提取时保留公积金账户一定的余额,用于公积金贷 款。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 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 款或者不准贷 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 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 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 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