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龋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
根据我在互联网上查询的情况,镇海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您可以通过电话直接咨询。地址:镇海区聪园路建设银行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74-8625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