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临时用水办理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2025-04-26 01: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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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在长春市办理“临时用水办理申请”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自来水(临时用水、拆迁销户)业务申请书、审批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真实、准确与申请项目信息一致,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且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加盖手指模。)
2.一般情况需提供:办理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影像电子版。)
3.一般情况需提供:规划建筑总平面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规格1:500或1:1000"。)
4.一般情况需提供:情况说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如有特殊说明的情况,需提供文字纸质情况说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且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加盖手指模。)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临时用水办理缴费环节 : 审核通过之后收费标准:基建临时用水15.2元/吨收费依据:1、《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价有关事宜的通知》,2、《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价有关事宜的通知》,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我市水价构成中“引松基金”的通知》,4、《关于调整长春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的通知》,5、《关于调整长春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的通知》,6、《关于调整长春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