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是很清楚!
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但一般纳税人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开具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
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简易计税法不得抵扣。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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