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标准,达不到轻伤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0.5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