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公司法的问题

2025-02-26 18:45:1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如果公司股东和高管无违法行为,则公司清算的时候,以公司的净资产作为清算对象,偿债顺序按照法定进行即可!

回答2: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对外承担责任,四个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自己的法定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本案中各位股东如果没有法定的违法行为,公司破产债权人只能自认倒霉,分点是点,股东不直接承担公司的责任。

回答3:

是有限公司的话就是承担有限责任 只讲私有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