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按补发工资时当月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当月工资总额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一次性缴纳。 所以,如果你们要补发工资,建议要考虑到避税的策略。 或则和公司沟通,按其他费用的模式进行发放(报销办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