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按照劳动法律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公司违法的话,你可以:
1、你是否保留了加班的凭证?(比如考勤卡、指纹记录、工资条/单等等)如果有的话,可以去当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如果仲裁也无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3、请注意仲裁限制时间为60天,也就是说你发现问题到申请仲裁应该在60内提出。
4、对仲裁判决不服的,可在拿到仲裁判决书15内提出诉讼。
如果无任何理由辞退员工,按照上海的相关法律,应按照正常上班天数发放工资,并且补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别说劳动法这些废话,都不按劳动法来的,加班费按深圳底薪算的,社保按底薪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