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库大队满分审验教育
地址: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晓东街五委八组。
电话:02487122012。
2、康平大队满分审验教育
地址:沈阳市康平县国道203线900公里处清障公司。
电话:02487326669。
3、辽中大队满分审验教育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六间房村村委会。
电话:02487882102。
4、新民大队满分审验教育
地址:沈阳市新民市柳河路66号。
电话:02427623964。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的有效期为3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满分教育。
参加满分教育的驾驶人因故无法连续参加本期满分教育课程的,在本有效期内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一次暂停申请,预约下次继续参加满分教育未完成课程。
有效期内未能完成满分教育的,教育记录单作废,驾驶人需重新预约学习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沈阳-满分学习
满分才12分,扣满去沈水路(东大南门)交通学习中心,找人几百,不找人500多吧。
当事人驾驶证违章被记12分,驾驶证会被暂扣。当事人可以到核发驾驶证的车管所,或违章地区车管所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