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公司倒闭要求去B公司,你可以不去。因为与你有劳动关系的是A公司,不是B公司,也不是集团公司。
2、如果你同意到B公司,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管你去不去B公司,你都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与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即,A公司破产时,A公司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同时需要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