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消费不签名怎么证明是本人消费,银行有责任吗?

2025-02-27 15:27:0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般信用卡在挂失后还发生盗刷,银行就应当因自己的管理过失对盗刷金额进行赔偿。在信用卡挂失前发生的盗刷,银行并不存在过错,无需赔偿。
  
  关于刷卡商店怎样承担赔偿责任,则需要根据其在审查信用卡签名时的过错程度。刷卡商店应当在持卡人签单时,对签名笔迹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笔记是否一致进行核对审查。如果商店没有认真审核笔迹,就同意盗用信用卡的人假冒签名进行消费,那么商店就存在过错,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持卡人本身对信用卡也负有保管义务。如果疏于防范导致信用卡丢失,之后又没有及时挂失和报警,那么持卡人就存在过错,也应当为信用卡被盗刷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回答2:

没责任 ,以前有过这样的案例,现在的银行全是不平等条约,拿你的卡签姚明的名字都可以 ,随便签都可以消费。 银行说是你自己保管不利,反正银行绝对不会赔你的

回答3:

不全是银行的责任,信用卡出借人,也有责任,因为他没有妥善地保管自己的信用卡
信用卡网上消费,不存在签字问题,所以,如果是网络消费的话,那么,银行没有一点责任
如果信用卡是密码的,别人拿着自己的信用卡,使用了你的密码消费,那银行,也没有责任
如果是没有密码的,也不需要签字,也不是在网络消费,那么,银行有部分责任

详细请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回头给你引用几条法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