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天知道谁犯了罪,谁造的这种孽!—他们都是可怜的孩子,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天哪,如果要罚,也罚在我一个人身上。他们是我的干净孩子,他们应当好好地活着。
罪孽是我造的,苦也应当我一个人尝。今天晚上,是我让他们一块儿走的。这罪过我知道,我都替他们担戴了;要是真有什么,也就让我一个人担待吧。”
这是对自己的谴责吗?罪孽真是侍萍造成的吗?绝对不是。这是对周朴园的血泪控诉,这是对周公馆为代表的封建黑暗势力的猛烈抨击。侍萍和他的“可怜的孩子”,都被这个万恶的社会吞噬了—这就是《雷雨》通过艺术形象所显示的真理。因此,不依靠自己的想象和联想,不经过自己积极的形象思维,读者就不可能对作品的意境有深切的感受,不可能发现和了解作品中那些弦外之音、韵外之致;而读者能在欣赏文学作品时,反复地品味,积极地思考,也就能从中获得更多的感受和更深的认识。当然,不同的读者,由于生活经历、文化素养、个性特点的差异,对于同一作品中的形象,也很可能得到的印象不一样,认识不一样。鲁迅曾说过:现代的读者看《红楼梦》,对于林黛玉这个人物,“恐怕会想到剪头发,穿印度绸衫,清瘦、寂寞的摩登女郎;或者别的什么模样。”总之,和三四十年前读者心目中的林黛玉“是截然两样的。”正是由于读者在欣赏过程中对于作品形象的想象,总不免要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等而有所加工改造,于是所得的印象也就往往带有个人特点。因此人们认为“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即欣赏者头脑里再现的形象,既有作品中形象的确定性与规定性,又有欣赏者的独创性、新颖性。
有一种自己就是主人公,他写的就是我想表达的感受,感动的自己都颤栗
就是表现自己的一种手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