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年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最长时间为11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以以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可以提出离职。没有过时效,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行为;如果在一年内,单位巳签订了劳动员合同,你不能就之前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申请仲裁。如果象下面(李婵律师)说的那样,过了仲裁时效,岂不是单位可以一直用工,而不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者还因过了时效,其权利还得不到保护了吗?
三年的话已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