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民工劳动有保障吗?拜托各位了 3Q

2025-04-26 10: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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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可见,国务院对农民工问题的高度重视。当前,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抓住《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有利契机,再次掀起大规模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要大力拓宽宣传教育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持久地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着重教育农民工怎样正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五五”普法中,要加大对劳动保障普法工作的投入,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重点,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组织一次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轮训。同时,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建立干涉和求情追查制度,严禁干涉和求情。 (二)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1. 稳步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 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是农民工重要的维权凭证。今年是“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要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推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合同的必备条款内容,稳步实现“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 2. 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 支持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由工会代表农民工同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对于关系农民工切实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要通过农民工民主推荐协商谈判代表,由协商谈判代表农民工开展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对于农民工集中的行业,譬如旅游、餐饮、建筑等逐步扩大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对于工资集体协商,还要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使农民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建立工资长效机制 1. 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完善工资支付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必须按照约定的日期发放,并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加强工资支付监控。采取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将建筑企业以及其他行业中农民工集中的行业、曾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要求其定期将工资支付情况报劳动保障部门。对存在拖欠克扣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 拓宽工资保障金制度领域。 我市自2004年建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以来,起到了很好的预防作用,从源头上遏制了拖欠工资的现象发生。目前拖欠工资的重点转到了道路、电力等领域。可以借鉴建筑领域的做法和取得的实际经验,将该制度拓宽到道路、电力、信息、通讯等领域,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对曾发生拖欠工资的其他用人单位,也要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 (四)推行守法诚信制度 根据监察执法掌握的情况,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确定一批守法诚信示范企业和失信企业,促进企业依法用工。要进一步加大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工作力度,及时总结经验,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对违法企业降低信用等级,并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将诚信档案作为企业贷款、招投标、评优等方面的重要参考指标。 (五)探索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方面,按照《湖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前主要是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路桥、矿山、加工制造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应为从事特定高风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方面,按照《张家界市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通知》要求,进行扩面征缴。同时探索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养老保险方面,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对于想回农村的农民工,要以农村为主考虑其保障问题,而想留在城市的农民工则要在城市范围内考虑其保障问题。对于在城市里长期就业、稳定就业、劳动关系比较稳定的农民工,就按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来实行。在缴费方面,建立一个以个人帐户为主的制度,个人缴费记在个人名下,单位缴费大部分记在他个人名下。农民工转移走时,把单位缴费的那一部分也随同转移,从而解决农民工流动性的问题。 (六)加大维权执法力度 要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餐饮等行业为重点,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况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提供劳动保护等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部门配合,实行市区联合、部门联动,对侵害农民工权益者实施更严厉的惩处。对于出现拖欠工资投诉的单位,可以先冻结用人单位的经营账户,直到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让守法者得益,违法者得咎,让用人单位增加违法成本,劳动者减少依法维权代价。要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健全监察队伍体系。按照劳动保障“十一五”发展规划中确认的1:8000的比例,增加市县(区)两级监察人员编制,保证劳动保障监察经费,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协管员体系。在每个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确定一名兼职法律法规协管员,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做好辖区内劳动者的劳动维权工作。 追问: 这个老板有黑势利。可是我什么合同都没有。就是因为认识我才给他打工。就因为我在大忙的时候找他要点钱留着家里收麦用。他告诉我 没有钱 。后来我不想干了。他就说不干以后不要找他要钱。您说我这钱难道就不要了吗? 回答: 怎么不要了。找当地 劳动保障监察 部门。投诉他。

回答2:

那去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