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判刑最长多久

2025-03-10 07: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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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也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如果流窜作案、团伙犯罪的,时间会更长一些。以下是刑事诉讼程序,请参考: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回答2:

您好,办案期间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侦查阶段里面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会先采取强制措施手段,这才方便开展后续阶段,强制措施分为传唤、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如果仅仅只是传唤、拘传,那么一般来说就是12个小时,如果案情复杂的情况下,则变为24小时,司法实践当中一般都会认为案情都是复杂的,转而都一律适用24小时的规定;如果是拘留的情况,则稍微复杂,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应为14日,(3+1-4+7 通俗解释就是一般三日内决定是否递送检察院批捕,如果时间不够可以延长1到4日,然后留给检察院7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予以批捕,因此也就是14日)如果遇到特殊的情况比方说多人作案,流窜作案,案情复杂则此时可以将提交检察院予以批捕的时间延长到30日,这时候再加上检察院审查予以批捕的时间也就变为强制措施羁押期间最长期限为37日。
当然如果通过我们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的话,则公安阶段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为12个月,检察院最长也是12个月,法院也是。
如果成功办理了监视居住的情况下,则三个部门最长期限是6个月。
如果这个案子并没有在公安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的话,那比较麻烦,此时裁量权转为检察院,操作起来的时候需要联合两家公检才能够实现取保候审的目标。
当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批捕的情况下,公安则需要进一步坐实证据,方便移交给检察院提起诉讼。此时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如果案子来不及办了,则可以通过上一级检察院的批准延长1个月,此时简单来说就是2个月是常态,3个月也是合理。当然如果您还想追问是否还有延长期限事由,那好告诉您,还真有。如果这个案子是交通不便的地方,团伙作案、流窜作案、案情复杂的程度,则此时还可以通过省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这个案子如果可以预计刑期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还可以再延长2个月。经过我们这么一算也就是2个月+1个月+2次省检察院延长2个月也就是七个月了,这是最长期限。
再结合刚才强制措施的时间也就是37天加7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一个月之内完成审查并起诉,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则可以延长半个月变为一个半月。当然检察院这个阶段可以退回补充侦查2次,每一次最多可以有1个月的期限完成补充侦查,此时候如果再次移交给检察院,那么检察院依然享有每一次一个半月最长审查起诉期限。因此此时候补充侦查2次共计2个月,加上3次一个半月的审查起诉的折腾,因此此时最长时间为2+3*1.5个月=6.5个月。

法院阶段,一般普通程序的案子2个月内审理完毕,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这个案子涉及到了死刑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就是案件发生偏远地方交通不便、团伙作案、流窜作案、案情复杂等情况,则可以在此基础上,经省高院决定再延长3个月。此时最长期限为3+3=6个月。
如果是二审案件,当然您也不能忽略上诉期有10日。一般审理期限是2个月,如果是案情发生偏远地方交通不便、团伙作案、流窜作案、案情复杂等情况,则此时省高院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此时最长审理期限为4个月。
当然如果您的案子是简易程序审理的,则一般情况下20日内审理完毕,如果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到1个半月。
因此一般审判程序走下来的最长时间一审加二审为2+1+3+10日+2+2=10个月10天。
因此整套程序如果您不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话,普通审理程序并且二审则为强制措施37天+侦查羁押期间7个月+审查起诉6.5个月+审判10个月10天约等于25个月。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