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遇车祸,对方全责,单位已报工伤,请问赔偿问题

2025-02-23 20: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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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议由肇事方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比例要高些!
单位赔偿的话安装如下规定:
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属于工伤,在交通事故赔偿的同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回答2:

你好,确认伤残等级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