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裕阳知识产权为您回答,音乐和歌曲的意义就在于人们的传唱和传播,在公共场合播放音乐的行为并不违背著作权人创作音乐的原意。法律规定,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征求著作权人的同意而直接使用,但应该支付报酬。所以宾馆、餐厅、商场等经营场播放背景音乐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也不是免费表演,因而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如果不支付报酬,应当被认定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