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生子是不是离婚了就不用交社会扶养费了?

2025-04-30 07:57:4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离婚后仍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2:

是你生的你就有责任,义务

回答3:

还得缴纳

回答4:

怎么可能,当单位的人弱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