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以判刑3年吗?

2025-04-27 03: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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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法理上是有可能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14条及115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量刑原则分别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依据刑法99条之规定,“以上”“以下”包括本数,因此,也就是说,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中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或者被认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其量刑的下限均为3年,如果人民法院认定犯罪分子并非累犯、积极赔偿、知罪认罪悔罪,自首或立功等具备法定从宽处罚事由的,是有可能按照最下限处罚的,这样所犯人身刑罚就可能会是3年。
但是,如果并非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过失的,其法定量刑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这种情形是不可能出现3年刑罚的。

2、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99条、114条、115条

回答2: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3:

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