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税制度明确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应将该项资产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依据上述规定,如果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如果不属于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