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合法所有及使用、资产权属明晰的公(共)用性质资产可移交广东电网。广东电网按照以下优先顺序进行接收:一是具有公(共)用性质的客户资产,二是新投产的统建住宅小区合格资产,三是其它存量的住宅小区合格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