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叫劳动局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打电话114查询。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不是找劳动局拿的
是你找公司拿不到,那就只能是去劳动局投诉的
这个是劳动局管理的事情的,他们会去管理的
劳动局会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很快拿到钱,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只能申请劳动仲裁,按程序走下来,就比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