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小升初的条件:1、凡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小学毕业生。2、凡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虽年满16周岁但尚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必要证明后升学)。年满16周岁且已经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中学不再发给入学通知书。3、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公、民办(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小学的毕业生以及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