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民政局离婚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吗

2025-04-29 15: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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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或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是需要注意三份协议书均不能有任何涂抹或修改,而且不能提前签字及填写日期如果有特殊情况你们确实无法自己书写离婚协议,那么可以向工作人员说明,民政局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表格供你们填写。

回答2: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扩展资料:

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条例

回答3:

需要。从上面离婚协议书的概念中可以看出来,离婚协议书是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上约定相关事项的,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前提就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因此去民政局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不仅需要而且还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系需要带的一份重要材料。

回答4:

离婚协议可以三种方式

1.委托律师起草代书后双方签字。
涉及财产分割及抚养费金额的,收费300左右,不涉及的100左右。

2.双方协商,自己起草,签名手印。

3.共同到民政局,哪里有专门的协议表格样板,按工作人员要求填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