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妻子是残疾人,孩子未成年。那妻子的监护权归谁?由谁监护?

2025-04-28 10: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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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妻子那里,《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按照上述规定,抚养孩子既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又是夫妻双方的义务,现在丈夫死亡那个权利和义务当然就是妻子的了,当然如果爷爷、奶奶自己愿意尽义务儿媳同意的又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