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啊,不是很难办的。如果你赢得了这场官司,有明确的法院判决书,那么你有很正当的理由要求被告还钱。你的问题被告还是一个公务员,那这就更好办了,因为他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也有固定的收入。追讨不成的话,你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呢,直接从他的工资里扣除就可以了。
一审后如果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和履行还钱,你就可以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这个和是不是公务员无关。
一审判决书生效后,履行期经过,你可以申请执行。公务员的身份并不是不给钱的理由,对方有工资,如果是走财政走的,可以申请执行工资。
再起诉,让法院再判。公务院有工资收入,完全可以判决冻结他工资,抵扣你的欠款。这也合理合法。
判决以后,可以申请执行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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