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登记立案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要求立即立案受理。即使证据材料不全,立案庭也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既不立案也不告知当事人不立案的理由,明显是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