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行为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方有证据证明你方持有案件的重要证据的,法院可以要求你方提供,你方拒绝提供的,法院可能推定对方的主张成立。当然,你们可以反驳对方,说证据已经灭失了,或是根本没有这样的证据,建议委托律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法院要调就让他调,要不会以妨碍诉讼进行处罚。
就说没有
这就是这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