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最通俗易懂的来说,最大的好处是财产有保障了,土地确权了,有证了。非法圈占土地,可以向法院上诉。开发商违法拆迁房屋,也可以向法院上诉,产权得到了保障,土地流转就加快了。土地就可以入股,也可以出租获得收益。
还有另一个好处,就是城乡收入差别明显缩小了。在土地确权以前,城市人均收入和农村人均收入比是3.1:1,土地确权后,城市人均收入和农村人均收入之比已经变为1.9:1。从3.1:1变成了1.9:1。
土地确权以后,农户更放心了。扩大了养殖业,扩大了种植业,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土地流转加快了,农民心里也放心了,于是进城打工,土地就转包给别人,出租给别人,或者是入股了,收入增加了。
扩展资料:
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
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凡此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
1、没有一个清晰的登记农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掌握农用地的空间信息;
2、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造成权属信息不明确;
3、农村居民对其土地的产权没有证书依据。
为夯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基,需要理顺农村现有产权关系。只有在理清国家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的财产权利界限的基础上,才能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盘活农村生产要素,解放农村生产力。
因此,对农村土地与房产的大规模确权登记,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就是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土地资源日后的既得利益固定在享有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身上。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后,以户为单位,土地‘生不添,死不减’,每家的土地都固定了,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分得清清楚楚,而且可以继承。大家的积极性就来了,以前不怎么爱护土地的,现在爱惜得很,保护得好,因为是自己的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