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从上诉到开庭能全部委托律师吗

2025-04-27 2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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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除离婚案件外,其他的民事诉讼案件都可以。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民事诉讼案件,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并特别授权的,可以由律师代理当事人上诉及参加庭审,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到庭。
但是,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特别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离婚案件,如果有代理律师的,当事人本人仍然应该到庭。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回答2:

可以的呀。
律师可以负责从发律师函到立案起诉到应诉,全部的过程的。

回答3:

可以,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