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一年多未起诉可以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2024-11-23 10: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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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解除取保候审一年多未起诉,可以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还要看案情。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回答2:

  对于负责执行的机关(一般是居住地派出所)是否追究行政责任,还要看执行机关是否履行相关职责、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基于取保候审并不限制人身自由这一特点,外逃是难以避免的,也很难去追究执行机关的行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