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驾驶证两年未审满12分了需要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通过后办理驾驶证降级,降级为C1驾驶证。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A、B照一年一审 一个周期未记分免年审
和C证不需要年审不同,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车管所工作人员解释说,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每年如果没有违章信息则不需要审验,也不存在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如果没有违章,车管所系统将直接通过审验,自动年审,驾驶人不需要来车管所办理年审业务(换证除外);记分周期根据驾驶人初领驾照日期开始计算,一个周期为一年。如果驾驶证有记分记录,在记分周期后的30天内,带上驾驶证、身份证明、体检证明来车管所办理清分年审业务。同时,根据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应当每年提交一次体检表。
超期一年不满两年 驾照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因其他原因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后没有换证的,如果时间不足一年,可以正常办理换证;如果超期时间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当事人需要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通过考试后可恢复其驾驶资格,恢复驾驶资格后,保留原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可一旦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超过两年,驾驶证就彻底被注销了,只有从头来过,通过所有的驾驶证考试科目才能重新领取驾驶证。此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期间,当事人不可以驾驶机动车辆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