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打电话让我去做笔录可以不去,但是最好还是去,如果涉嫌构成犯罪不去的话,警察会进行传唤。如果是证人作证,最好也到公安局去,如果公安局去你单位或你住处找你,也会造成说不清的负面影响。一是避免其他不必要的猜疑,还可能避免被告人或被害人的误解。
去公安局做笔录不算立案,立案是要有立案决定书和立案通知书的,立案是有书面回执的。笔录加你的签字用来以后进行相关协查辅助资料,是一种现场即时能体现事件过后的一种最真实的体现方式。一般去派出所所做的笔录为询问笔录,其内容如下:
1、标题。为“询问笔录”;
2、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3、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4、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没有出入”字样;
5、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三条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以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现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
最好还是去,如果你涉嫌构成犯罪,你不去,公安局请你去,那不就麻烦了。如果是证人作证,最好也到公安局去,如果公安局去你单位或你住处找你,也会造成说不清的负面影响。一是避免其他不必要的猜疑,还可能避免被告人或被害人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