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账户销户后,营业部的交易记录会保存20年。
《证券经纪业务的营运管理》规定的第四条:
(四)营业部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及业务档案
营业部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不得遗失、隐匿、伪造、篡改或损毁。上述资料在客户账户销户后20年内不得销毁。
客户资料档案、空白《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空白《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及其他协议书、加盖印章的业务表单、资金账户卡等重要业务凭证,必须设立专库专人保管,并有调阅、领用登记。
《证券法》有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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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一直保留的。券商是有规定的。证券法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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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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