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或者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限中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对于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免于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由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工作期限超过90日或者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限中超过183日,但不超过1年的个人,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还是由中国境外机构支付,均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居住工作期限满1年,但不满5年的个人,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还是由中国境外机构支付,均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不是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免于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4、居住工作期限满5年的个人,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