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J 186-2002),下列情况应采用弹性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
1 甲类高层建筑结构;
2 下表所列的乙、丙类高层建筑结构;
设防烈度、场地类别
建筑高度范围 (m)
8度Ⅰ、Ⅱ类场地和7度 >100
8度Ⅲ、Ⅳ类场地 >80
9度 >60
3 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4.4.2~4.4.5条规定(即结构竖向布置不规则)的高层建筑结构;
4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10章规定的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即带转换层的结构、带加强层的结构、错层结构、连体结构、多塔楼结构等);
5 质量沿竖向分布特别不均匀的高层建筑结构;
6 结构顶层取消部分墙、柱形成空旷房间时,应进行弹性动力时程分析计算并采取有效构造措施。
相关规范条文: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J 186-2002)第3.3.4条、第4.4.6条;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5.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