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没有规定有替父母还债的义务。子女与父母是独立的民事行为人,各自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以下2种情况下,父母欠债再多,法院都也不能执行子女名下房产:1、子女与父母生活和经济都独立开来,且父母的欠债与子女无关。
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国家不仅仅保护家庭的名义,关键是还保护现在仍然合法有效的家庭事务以及处理处置方式方法。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为家庭发展做贡献的责任,法律上越表明东西属于这个人,这个人为家庭发展做贡献就显得更有机会了,这种情况下贡献出来还债吧。另外法律上的某些登记不适用于家庭,登记了个人名字也不是这个人的,本来就是家庭的